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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3年11月22日 www.loveLIB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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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诉人:白云 www.loveLIB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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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:女
年龄:33
职业:学校临时工
每个女人都有追求真爱的权利,她尽管离过两次婚,但她依然有权沐浴爱情的阳光雨露,所以她依然期待茫茫人海中能够与他相遇……
白云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:“别提了!”语气是那么凝重。大概是不太想重提旧事吧!她吞吞吐吐想说什么,但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经过我几番“诱导”,她终于打开了话匣子,将闷在心里许久的话吐了出来。
马强是嫂子帮我介绍的第一个对象,他是个高大的男人,我一向认为高大男人有一种安全感。后来我们结婚了。那时我在帽子厂工作,他在铁路部门工作,两个人的收入用来维持生活绰绰有余。
一年之后,我生下了女儿小欣。从那以后,经济便显得拮据起来。加上我所在的帽子厂由于效益不好倒闭了,我便闲赋在家带孩子,这样一来,生活更是捉襟见肘。俗话说得好,“贫困夫妻百事哀”,我和马强开始为了钱吵闹。他不好意思向他父母要钱,便整天缠着我叫我向我父母要钱。几次下来,我烦他烦得要命,两个人便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。
马强的母亲总是帮马强说话,还在外人面前说三道四的,说我是寄生虫,是吃闲饭的,她并不知道马强总伸手问我要钱。我听了她说的这些话很生气,一气之下,就收拾东西回了娘家。
我以为马强会来把我接走,但是过了大约十天左右,马强才来到我家。而且他手里提着个大箱子,他把箱子丢给我:“这是你的衣服。咱们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,还是离婚吧!”我想,离就离吧!省得天天吵闹,日子过得不安定。
离婚时,我们为女儿抚养权的问题闹了矛盾。马强和他的家人都说女孩子跟妈妈好,非要把女儿判给我,而我当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能力无法抚养女儿,只好一个劲儿地推脱。最后法院把女儿判给了马强。
离婚后,我特别想女儿,就想方设法地去看女儿。但是马强一家因为离婚时我不要孩子的事生了很大的气,甚至不让我见女儿。我每次到托儿所,只能远远地看女儿一眼,想把她带走都不可能。托儿所的阿姨总爱莫能助地望着我:“不好意思,小欣的爸爸交代过,只能看孩子,不能把孩子带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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